罵人小三 李珍妮判賠300萬登報道歉

罵人小三 李珍妮判賠300萬登報道歉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名媛李珍妮與藝人米凱莉,兩個女人的戰火,從去年(2014)延燒至今。李珍妮先前指稱米凱莉是開發金執行副總吳春台的「小三」,說她「也不是什麼高尚的人」、「小咖演員」、「只是覬覦吳春台身家財產」,甚至還質疑米凱莉與丈夫吳春台兩人的小孩,根本就「不是吳的種,是跟前男友生的,請吳春台先生也順便驗一下DNA,免得被騙還以為是幸福。」讓米凱莉氣的告李珍妮誹謗,求償千萬元。今天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判李女應賠償米女30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於四大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定讞。米凱莉去年(2014)接受採訪時,就曾說「我雖然不是名媛,但從小父母就教我女孩子要懂禮義廉恥」,當時似乎在反諷李珍妮。現在判決出爐,李珍妮要登道歉啟事,看來這一仗,米凱莉還是贏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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