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 國外被性騷擾 竟沒「法」判刑

扯! 國外被性騷擾 竟沒「法」判刑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跟同學一起出國畢業旅行,通常都會是個美好的回憶,不料對這名女生來說,卻是個難以抹滅的記憶。去年一名女大生,開心的跟同學組團,到菲律賓長灘島畢業旅行。歡樂的派對後,她因為喝醉,獨自一人先行回房。結果班上的一名22歲呂姓男大生,趁著女同學不勝酒力、毫無防備時伸出狼爪。強行的對她舌吻、撫摸胸部以及下體。

該名女同學回台後,馬上對呂姓男大生提告,後來男大生認罪。但由於事情發生地點是在國外,所以最後呂姓男大生獲新北地檢署不起訴。由於《刑法》規定,境外犯罪必須是內亂、外患、毒品、偽造貨幣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重罪,我國司法才有管轄權,且「乘機強制猥褻罪」非重罪。依照目前法律,發生在國外是無法追究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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