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捷運工安意外,今日傳訊8人,其中7人都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諭令交保,初步釐清意外發生原因,認定是吊掛施工疏失,便宜行事「省工」導致。
台中地檢署初步認定,負責施工的中鋼構工務所長杜芳明等人便宜行事,為了省工,沒有在鋼樑擺放時先固定兩邊,或是在轉變處設置支撐點,才會讓鋼樑重心不穩翻落。杜芳明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諭令80萬交保,中鋼構工程師劉平60萬元交保、工地主任林輝斌50萬元交保、勞工衛生管理人員陳柏宏以10萬元交保。
另外吊車司機鄭永崇、賴弘偉等人,認定賴弘偉沒依照規定操作,腳架支撐不足,檢方將賴弘偉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嫌以10萬交保,至於遠揚工程師高逢仁、工地主任陳松嚴則是涉嫌只對吊車範圍交管,對向車道未管制,也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以30萬交保,但兩人稱,該交管不是他們的業務範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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