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5 17:10

悍婦火車坐錯位 男女爆拳互毆掛彩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有票了不起啊!」婦人亂嗆聲,被打成熊貓眼!新北市一名58歲蔡姓婦人今年3月29日搭乘自強號,於松山站上車後找空位坐下,卻坐到張姓男子的位置,車輛抵達台北車站時,男子出示車票請婦人讓座,婦人卻嗆他「有票了不起啊!」雙方發生激烈爭執,甚至大打出手,事後2人掛彩互告傷害。

由於婦人右眼被毆成熊貓眼,張男嘴唇也被打傷,台北地檢署將2人依傷害罪起訴,婦人另因拍落張男手機、扯斷張男身上的平安符、飆髒話,另被起訴毀損、公然侮辱罪。

【悍婦出言辱罵 雙方動手都有錯】

蔡婦和張男為爭座位大打出手,經媒體報導後,引發網友討論,雙方各有支持者,有網友認為,蔡婦沒票還出言辱罵本來就不對,也有人認為張男動手打女生就是不對。

【張男友人上車 引爆戰火】

檢方調查,張男當天購買2張自強號對號車票,從松山站上車,蔡婦則持悠遊卡從同站上車,蔡婦上車後坐到張男的位置,張男曾告知「這是我的位置」,但蔡婦不予理會,張男選擇退讓一步,讓蔡婦坐在靠窗的位置,自己則坐在走道席。

但當火車停靠台北車站時,因張男的友人即將上車,張男再次請蔡婦讓位離開,沒想到蔡婦卻怒嗆對方「這台車只到樹林站」、「你有票了不起嗎!」甚至拿手提行李袋丟擲張男,還詛咒張男「全家死光光」。

張男怒火中燒,和婦人大打出手,婦人事後被打得左眼瘀青、大拇指骨折,張男手機也被婦人拍落、平安符被扯斷,雙方氣得互告對方傷害等罪。

【悍婦稱年紀大不砸人 仍被起訴】

檢方傳喚2人出庭,張男堅稱是婦人先動手,自己是正當防衛;婦人出庭也拒絕認錯,堅稱自己年紀大,不可能扛起行李袋砸人,頂多只有拉扯。但檢察官審酌張男友人證詞,以及2人傷勢,認定是蔡婦先動手,但認為張男打傷婦人左眼也有錯,認定雙方都構成傷害罪,今將雙方起訴。

(圖片來源/資料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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