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7 09:10

27年溝鼠生活 男子:死了也只是無名屍

27年溝鼠生活 男子:死了也只是無名屍 | 華視新聞

馬慧娟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27歲正是人生的黃金歲月,但他的人生卻才要開始。新北市一名二十七歲男子,母親因為外遇生下他,從小被關在三坪大的房裡,過著爹爹不疼、娘親不愛的「鼠居」生活,活了27年,他沒有讀過書、沒看過醫生,沒有身分證、不用當兵,五個月前因為打工結識女友,鼓起勇氣要找回失去的人生,上周六他終於領到人生第一張身分證,他立即改名換姓,「我要與悲慘的過去徹底切割!」

「我像活在水溝裡的老鼠!」江敏郎這麼說,母親外遇生下他後,雖然離婚和他的生父結婚,待他卻非常苛刻。江敏郎回憶,從小被關在家裡,父母對他態度冷淡,動輒辱罵。十二歲前沒有出過門,童年記憶就是攀在鐵窗,探望外面的世界,無法理解別的小朋友可以在外面玩,他卻只能待在家裡。十二歲後,每周五天跟著母親到夜市賣冰,常工作至凌晨二點,媽媽一毛錢也不給他。十九歲回外公家奔喪,聽親友閒聊,才知道自己沒有身分證,他哀求父母幫他辦理,卻換來訕笑。江敏郎在二十一歲後外出工作,因沒有身分證,打工都不長久,薪水都被父母拿去繳房貸,每月僅靠兩千元過生活。他回想前面二十七年忍不住掉淚,「我像一隻老鼠,終日活在黑暗的水溝裡,我不知道活著的意義是什麼。」曾想了結自己,但想到「死了也只是具無名屍」。

今年三月,江敏郎認識開貨車的女友,經過女友鼓勵,決定找回自己。兩個月前向新北市議員林國春陳情,透過戶政所、警方的清查,認定他確實是無戶籍人口,新北市中和戶政所表示,沒有戶口的案例,多發生在小朋友身上,像江男長達二十七年的個案相當罕見。根據內政部「無戶籍人口補辦戶籍登記」規定,江男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後,先到分局按指紋,再經居住地警局、刑事局、移民署等單位審核,符合資格者即可補發證件。上周六江敏郎終於拿到身分證。

新北市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黃碩傑說,警察要查明一個人的身分,可透過指紋、人臉辨識系統比對,但此案很特殊,戶役政資料根本沒這個人,實務比對有困難,後來由警員到江家查訪才完成。(圖片非當事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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