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蝶 報導 / 台北市
這一切都是誤會!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大生,去年在松山運動中心浴室內,涉嫌性騷擾一名男高中生,台北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李男6月徒刑,可上訴。
這名高中男學生在浴室與李男擦身而過,當時雙方的眼神碰巧交會。李男竟會錯意,認為對方是在向他「放電」。就趁著男學生淋浴時,衝進門偷摸對方下體,讓男學生嚇了一跳。李男庭訊時坦承犯案,表示該名高中生看他的眼神「充滿電力」,且進去淋浴間沒鎖門,他誤以為對方釋出好感,才會尾隨進門。而進門後原本背對他的高中生又正好轉身「露鳥」,他一時忍不住才伸手觸摸。台北地院認為被害男學生沒受到脅迫恐嚇,不符強制猥褻罪構成要件,改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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