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新竹縣
新竹縣有一名44歲田姓男子,今年4月間到一家檳攤榔攤買檳榔,見檳榔西施穿著火辣,竟起色心,2度趁西施轉身及找錢之際,伸出狼爪襲胸。過幾天,田男在次前往該檳榔,見顧攤西施為上次那位,就對她說「晚上要不要跟我,1次5千元」、「摸一下胸部會變大哦!」等猥褻言語。
被害西施受不了田男多次騷擾,向警方報案怒控他強制猥褻及性騷擾。但警方約談田男,他卻堅稱絕對沒做,直到被害人截取被襲胸時的監視器畫面,檢方才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田男。
另外,雖然田男以粗俗言語性騷擾,造成被害人不堪及受辱,但因未觸及被害女的私密處,與刑法規定性騷擾構成要件不符,性騷擾部份不起訴。不過檢方認為,田男曾公危入監執行半年,出獄後5年內仍犯罪,屬累犯,因此請法官加重判刑。(圖片非當事人/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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