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6 17:50

人妻輕生留遺書自曝 丈夫戴綠帽7年!

人妻輕生留遺書自曝 丈夫戴綠帽7年! | 華視新聞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蘇姓人妻和開設文具店的已婚李姓男子,2006年底兩人暗通款曲,直到2013年9月蘇女因情緒崩潰,留下遺書準備輕生時,通知丈夫看遺書,卻意外自曝姦情,蘇夫才知自己戴了近7年的綠帽,事後找李妻理論,並分別對妻子和李男提告,新北地院認定蘇女、李男共嘿咻354次,今判2人各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4萬元。

【辯稱雙方配偶知情 搞錯追訴期】

李男(43歲)、蘇女(39歲)應訊時都坦承姦情,近7年多來嘿咻地點遍佈全國各地汽車旅館,但都辯稱2人配偶早已知情,還表示,雙方的配偶提告時,已超過時效5年的追訴權。

不過蘇夫供稱,他之前對妻子經常出差雖感覺不對勁,但直到2013年9月底回家找不到妻子,經電話聯繫,妻子痛哭請他去看她留在家中的遺書,他才知道妻子外遇及對象。李妻也表示,她直到蘇夫前來文具店理論,她逼問丈夫,李男才坦承婚外情並寫下悔過書。

【通姦罪追訴期10年 罰金24萬】

法官認定蘇夫、李妻提告時,並無超過告訴期間,並根據李男、蘇女供詞,計算2人每周發生一次性行為的頻率,扣除2人各自出國期間,認定共發生354次性關係,今判2人各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4萬元。仍可上訴。

事後蘇女已離婚。李妻另對蘇女求償300萬元,蘇女則辯稱當初遭李男灌酒帶往賓館性侵,事後李男以此為要脅,還跟她要300萬元,她才被迫長期和李男維持性關係,但因蘇女控告李男性侵及恐嚇取財案已獲檢方不起訴,法官不採信蘇女說詞,日前判蘇女須賠償李妻60萬元慰撫金。(圖片來源/翻攝畫面,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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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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