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3 22:50

分手簽本票 男子想不認帳被法官打臉..

分手簽本票 男子想不認帳被法官打臉.. | 華視新聞

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愛情走到盡頭,金錢上還糾葛不清,事出應該有因吧?!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與趙姓女友本是一對情侶,交往7年後協議分手,分手時李男簽下高達1000萬元的本票給趙女,近日李男向台北地院提起確認本票無效之訴,但法官審理後認定,李男所謂的「被逼簽本票」說法毫無根據,判決本票仍有效力。

據了解,李男與趙女自95年起相戀、交往,還曾同居過好一陣子,但前年趙女發現李男不但劈腿,而且還有召妓、買春的行為,於是和李男協議分手。由於雙方交往期間,李男經常向趙女借錢花用,分手時李男簽下1千萬元的本票抵押給趙女,並約定每月匯款3萬元給她。分手至今,李男陸續已經償還了140餘萬元給趙女,但卻在日前向台北地院提出確認本票無效之訴,他主張當時是受到趙女施壓、欺詐才簽下本票,並沒有真要付款之意,其後支付的140餘萬元,也是因為擔心趙女到家裡或公司追債。

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審理後,認為李男應該就受到脅迫、欺詐部分舉證,既然無法證明本票是出於被迫簽下,自然不得認定本票無效。(示意圖非當事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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