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新北市
一個好好的女生,被男友載,卻遭甩出輾斃!20歲林姓男子今年初,騎機車載18歲許姓女友,行經新北市鶯歌區尖山路時,為了超車而不慎擦撞到前方大貨車,再擦撞左方曳引車前輪,導致許女被甩出車外,遭曳引車輾斃。許女家屬怒告大貨車黃姓駕駛、曳引車陳姓駕駛及林男涉嫌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不過新北地檢署認為,車禍主因是林男未保持安全距離而貿然超車,黃、陳並無過失,因而僅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林男並聲請簡易判決,黃、陳獲不起訴。
【女友慘遭甩出 曳引車爆頭】
檢警調查,今年1月14日下午3點多,修車廠老闆黃男,駕駛大貨車行經鶯歌尖山路,正右轉進入101巷時,因為會車而在巷口停頓,車尾後欄板尚未進入巷子,騎車載許女的林男經過打算超車,右後照鏡卻先擦撞大貨車後欄板,再擦撞左方另輛也正要超越大貨車的曳引車右前輪。
雖然機車沒摔倒,但突如其來的碰撞及搖晃,導致後座的許女摔下車,隨即遭曳引車輾斃,而曳引車並未停車,仍繼續往前開,直到被路人追上,陳姓駕駛才趕回事發現場處理。許女家屬因此控告駕駛大貨車的黃男、駕駛曳引車的陳男,與載許女的林男涉嫌業務過失致死、過失致死等罪,另指控陳男涉嫌肇事逃逸。
【肇事3人 僅男友遭起訴】
不過開曳引車的陳男否認犯行,稱當時後方貨櫃是空的,行駛時本就會一直跳動,因此壓到人時的跳動他並未多留意,也不知道壓到人,且路人追上他後,就立刻返回現場。黃男也稱,並沒感覺車子後方有被擦撞。
檢方審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等均認定,事故肇因於林男未保持安全距離而貿然超車,且閃避大貨車車尾不及,發生擦撞,導致許女摔車遭曳引車輾斃,難認黃、陳有過失,因而僅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林男。
肇逃部分,檢方也根據路人及林男證述認為,車禍發生時林男機車並未倒地,許女摔車後林男也沒有及時按喇叭或大叫,加上陳男立即返回車禍現場,因此事發時陳男的確有可能不知情,也沒有肇事逃逸犯意,予以不起訴。(圖片來源/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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