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6 12:10

「帶妳到彩虹橋玩」少女卻被騙到旅館…

「帶妳到彩虹橋玩」少女卻被騙到旅館… | 華視新聞

李羽蝶 報導  / 台北市

年僅15歲讀國中的小夢(化名),與21歲在美髮店上班萬姓男子交往。萬男先後假藉身體累、想休息一下等理由,帶小夢到旅館發生關係,後來小夢帶了旅館的用品回家,這才被媽媽發現進而追問,氣到對萬男提告。基隆地方法院認為,萬男與未成年的小夢陸續發生3次性關係,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今年2月初,萬男與小夢在基隆市區逛街時,突然說身體很累,想要休息一下,便把小夢帶到附近的旅館,並用手指與性器官接觸小夢下體,兩人發生第一次性關係。隔了一個月,萬男知道小夢想要到饒河街夜市旁的彩虹橋欣賞美景,便邀約她到彩虹橋。但小夢出門後,萬男卻說很累,要到旅館休息再出發,趁小夢熟睡時,伸出狼爪。小夢大喊:「我不要!」萬男卻說:「一次就好」,小夢在半推半就之下,又和萬男發生性關係,卻沒有前往彩虹橋遊玩。

數天之後,萬男對小夢說:「今天可以到彩虹橋玩囉,但是要先去一個地方,而且是祕密」,小夢以為男友會給自己驚喜,不疑有他出門,結果又被萬男帶到旅館發生性行為。基隆地方法院認為,小夢3次都在半推半就下與萬男發生性關係,且發生後仍與萬男保持聯繫,兩人應屬合意性交,判處萬男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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