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2013年4月12日高鐵炸彈客胡宗賢,僱用計程車司機朱亞東將行李炸彈放在高鐵列車上,企圖炸台北車站,另外,也在立委盧嘉辰服務處前放置行李箱炸彈,所幸炸彈最後因設備問題未成功引爆,事後2人被逮捕,今(27日)最高法院判決出爐,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被告胡宗賢20年、朱亞東10年6個月有期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胡宗賢對社會不滿,試圖攻擊製造災難藉此操作放空期貨獲利,還找了計程車司機朱亞東一起犯案,案件經撤銷後,更一審維持高院刑度,案子再上訴,最高法院今(27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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