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31 21:25

逛街丟7萬元10分鐘尋獲 港客:不可思議!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一名香港籍旅客上周三(27日)在台中市遺失錢包,內有價值約7萬元台幣的現金,正在發愁之際,突然接獲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電話,表示一對帶著小孩的夫妻撿到其錢包送到警局,不到 10分鐘就找回錢包,令他大為驚訝:「真是不可思議!」拾金不昧的夫妻說:「因孩子以後想當警察,所以撿到錢包立即送警局,當孩子的好榜樣!」

警方表示,失主黃姓男子(50歲)是香港人,上周三傍晚行經台中路大墩路、大墩18街口時,不小心遺失錢包,內有1.6萬元台幣、1.2萬元港幣及35萬元印尼盾,合計約7萬元台幣,被一名騎機車經過的李姓女子拾獲,李女隨即在丈夫與幼子陪同下,將錢包就近送到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值班台。

警方打開錢包,發現除現金外只有一張信用卡,並無其他證件,於是聯絡發卡銀行代為聯絡失主,隔沒幾分鐘,黃男就衝進警局慌張地問:「聽說我的錢被好心人撿到了,是真的嗎?」此時,李姓夫妻還未離開警局,黃男錢包失而復得,連連向他們道謝。

黃男說,他因工作關係經常往來兩岸三地談生意,發現錢包遺失後心想一定找不到了,「沒想到台灣人真有人情味,居然在丟錢10分鐘內失而復得,實在不可思議!」他當場感謝李女拾金不昧,也謝謝警方受理後展現極高效率聯絡他來認領。

李女表示,她從事網頁設計,丈夫則是軟體工程師,兩人育有一個4歲兒子,當天她撿到錢包,看到裡面滿是現金,心想失主一定很著急,於是先打電話通知正在保母家接兒子的丈夫,表示自己要去警局一趟,可能晚一點回家,沒想到,平時把警察當偶像、常說長大要當警察的兒子,吵著也要去警局,因此3人會合後一起將錢包送到警局。

李女說,送領過程中,警員提醒她有權要求一成的報酬,但她認為沒必要,「很高興能在小孩面前做拾金不昧的好榜樣,看到失主錢包失而復得的興奮模樣,我們也很快樂!」(圖片來源/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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