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被檢察官控與室友鍾宜姿、淫媒戴君儀媒介國內女子赴外國性交易,涉嫌妨害風化罪,台北地院12日開庭,劉喬安承認2度協助媒介賣淫,法官將她的限制出境處分解除,全案下月13日再次開庭。
上午劉喬安、鍾宜姿、戴君儀都出庭,3人都對檢方指控罪名、犯罪事實認罪,本名劉依函的劉喬安輕聲細語回應法官,「願意承認」,法官另就3人被檢方限制出境處分審查有無解禁必要。
劉喬安說,她和父母及弟弟同住,有一個9歲小孩要扶養,現為藝人,需要赴大陸工作,她告訴法官,現在已在「樂與食」公司上班,另在「上海歡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擔任藝人,近期還會成立女子芳療舒壓有機蔬食餐廳,會媒介賣淫,是因一時貪玩、沈迷夜店生活,經濟價值偏頗…。
劉的律師也表示,劉喬安的公司和大陸有合作關係,有出境的必要,劉的家人都在台灣,劉是孩子的監護人,妨害風化罪的罪質不重,並沒有限制出境的必要,如果不能解禁,劉喬安可能又陷入失業。
戴君儀哭著表示,自己罹癌,家人因他涉案而不理她,先生提議要離婚,房子也被夫婿家收回去,現在和母親住在南部,從事設計工作維生;戴女說,會媒介賣淫是因為被騙了2、300萬元又向別人借錢,加上生病,才媒介賣淫。
鍾宜姿說,她在聚財匯實業公司擔任行銷總監,收入是按件計酬,她要照顧一家大小且常要出國洽談業務,會媒介賣淫只是一時迷惘。
法官聽完3人的陳述,當庭諭知劉喬安、鍾宜姿限制出境處分解禁,但戴君儀維持限制出境處分,全案訂下月再開庭傳喚被告審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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