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去年7月失業男郭彥君,持刀在台北捷運中山站隨機砍殺4人遭起訴,今(28日)最高法院維持二審高院判決,依2個殺人未遂、2個傷害罪嫌,合併重判郭彥君12年徒刑,全案確定。
失業男子郭彥君去年以類似鄭捷隨機攻擊手法,持水果刀在台北捷運中山站刺傷4名乘客,一審依4個傷害罪輕判3年徒刑,檢方上訴要求應依起訴的殺人未遂罪論處,高等法院審理認定2傷者險遭刺頸,改依2個殺人未遂罪、2個傷害罪,加重判處郭男12年徒刑,最高院今(28日)維持二審判決定讞。(資料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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