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今年7月20日晚間,發生的北捷隨機砍人事件,士林地院今(25日)依傷害罪嫌,判處嫌犯郭彥君3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而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北捷隨機砍人事件,是發生在今年7月20日,當晚20時55分,嫌犯郭彥君持一把從超商偷來的水果刀在北捷中山站4號出口搭手扶梯向下,在8秒時間他一共砍傷4人,一直到下了手扶梯,保全見狀拿滅火器與他對峙,並且要他「把刀放下」,嫌犯郭彥君才照做。
他在庭上曾說「沒人阻止會繼續殺到全部人死光」,也坦承是為了發洩情緒才會犯案,日前檢方依殺人未遂案起訴,士林地院審理過後,認定郭男無殺人犯意,依傷害罪判3年,不得易科罰金,而偷水果刀的部份,則依竊盜罪判3個月,這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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