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5 13:17

澎湖空難離職 前空姐遭判需賠11萬多

澎湖空難離職 前空姐遭判需賠11萬多 | 華視新聞

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復興航空103年7月一架222號班機在澎湖墜毀,造成48人死亡的慘劇,導致一名張姓空姐害怕,3天後提離職,但因為她服務未滿3年,興航依照合約向張姓空姐提出告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過後,認定張女違約,判處她需賠償11萬7533元,全案仍可上訴。

張姓前空姐101年進到興航工作,當時和公司約了契約書,上頭提到,她需服務到104年8月,不過張女在103年7月澎湖空難後,向公司提離職,興航依照契約書提出告訴,並向張姓女子求償違約金30萬元,張女則說興航多次被勞工局查到員工超時工作,澎湖空難後她懷疑興航對飛安欠缺重視,更認為自己有權不經預告終止契約,無須賠償違約金。承辦法官經過審理後,認定張姓前空姐是違約離職,於是判賠11萬7533元。(資料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