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蝶 報導 / 台中市
大統黑心油案,二審台中高分院改判台糖勝訴,大統需賠台糖懲罰性違約金1191萬6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當時台糖委託大統長基代工生產葡萄籽油,不料大統卻在油品中摻了銅葉綠素。台糖認為大統違約,因此求償懲罰性違約金8,300多萬元。一審法院判大統勝訴,後來台糖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改判台糖勝訴。二審法官認為,大統是油品製造者,對商品品質最了解,如果由台糖和消費者舉證,證明葡萄籽油摻雜銅葉綠素,對消費者身體和健康造成不利影響,有失公平。應由製造的大統公司,證明葡萄籽油中摻雜銅葉綠素,不會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影響的舉證責任,因此改判台糖勝訴。(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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