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彰化縣
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高振利前年被查出販賣摻用銅葉綠素的黑心油,去年被判刑12年定讞,但檢方聲請沒收大統長基賣黑心油犯罪所得18.5億元,智慧財產法院僅裁罰3千8百萬元,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法院適用法則不當,今年初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定讞。
【橄欖油摻銅葉綠素 已罰坐牢不再罰錢】
高振利是在2013年被彰化地檢署查出,在橄欖油摻用有致癌風險的銅葉綠素著色,檢方起訴時請求一併沒收大統長基犯罪所得18.5億元,彰化地院一審僅判大統長基罰金5000萬元,全案上訴二審因所犯罪名包括《商標法》,由智財法院審理,仍認定公司是法人並無犯罪行為能力,不能依《刑法》沒收犯罪人的犯罪所得,酌減改判大統長基罰金3800萬元定讞。
【檢調提非常上訴 仍被駁回】
顏大和認為最高院應統一見解法人到底有無犯罪行為能力,提起非常上訴主張一、二審既然判決大統長基罰金,代表認為法人與自然人有相同的犯罪行為能力,就應沒收其犯罪所得,但最高院認為智財法院的判決沒違背法令或適用不當,今駁回非常上訴定讞。
【一事不二罰 衛福部撤18.5億罰單】
另一方面,因大統長基被法院判處罰金後,衛福部也以「一事不二罰」為由,撤銷原本開出的18.5億元行政罰單,立法院去年底通過《食管法》修正案,將黑心食品公司的罰金刑提高到最重可罰20億元。(圖片來源/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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