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2 08:59

胡椒鹽摻工業鎂 竟判無罪

綜合報導  / 彰化縣

食安案判無罪再一例!彰化地檢署前年偵辦業者以工業級碳酸鎂加入胡椒鹽、胡椒粉中賣,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彰化地院法官審理二年後認為檢方無法舉證危害,近日對3名被告均判無罪。

法官認縱使查獲的碳酸鎂規格不符食品級,但業者並不是以非碳酸鎂假冒混充,且無法證明致人體危害,因此未涉刑責,彰檢昨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會研議上訴;衛福部彰化醫院毒物科主任廖曜磐說,工業用碳酸鎂恐夾雜諸多不明物質,當然不能吃,長期會危害人體腎等器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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