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9 12:39

檢舉用過期肉 員工獲1240萬獎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維護食安、人人有責!為了鼓勵民眾檢舉,在高雄檢舉食安問題的獎金,可拿到罰金的75%,也就是說如果蝦味仙被罰2億,檢舉人可拿到1.2億,金額相當可觀!之前在台中,冷凍肉品公司、販售過期大腸頭和肉品,就是離職員工踢爆的,依照台中的食安獎勵辦法,這名檢舉的前員工,最高可以拿到1240萬的獎金。

就是這一段畫面,冷凍肉品公司的離職員工,拍下公司販售過期肉品的證據,拿出來檢舉,他最高可能會獲得食安獎金1240萬,1240萬怎麼算來的?因為台中衛生局對冷凍肉品業者開罰1200萬。

依據法規,檢舉者可以獲得業者罰鍰的百分之70,等於840萬,外加如果檢舉者是公司員工,食安基金也會提供吹哨獎金最高有400萬,全台各縣市,對於檢舉獎金給的趴數比例不同,台北新北50%,台中市70%,高雄市60%,最高是嘉義市75%。

知名零食蝦味先,也爆出使用三年的過期原料,蝦味先是老牌大廠,影響層面更廣,如果業者被罰最高2億元,以高雄市的比例,檢舉人可獲得1.2億元獎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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