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2 13:03

3個月沒用完 桶裝瓦斯要加錢?!

邱君萍 榮昊北 報導  / 高雄市

不肖瓦斯行。有瓦斯行業者,規定客戶,桶裝瓦斯3個月內、要是沒用完,就得付50到400元的費用,還巧立名目說,是瓦斯鋼瓶的檢驗費,如果民眾不付錢,下次送瓦斯的時間,就會故意拖延。

瓦斯桶上車,不少民眾家裡,都還是叫瓦斯來用,只是有瓦斯行業者,被民眾踢爆亂收錢,一桶瓦斯使用超過三個月,就得多收50到400元,高雄這位陳阿嬤,就被多收過幾次,說是瓦斯桶的檢驗費,只是並沒有任何法條規定,業者可以這樣收錢,就因為民眾一桶瓦斯,使用超過三個月,業者覺得不划算,就巧立名目來收錢。

其實還有民眾第一次叫瓦斯時,業者收的鋼瓶費用,瓦斯鋼瓶1600到1800元,有業者說這是押金,但是卻都沒有開立收據,等到業者要退掉鋼瓶時,這押金也拿不回來,或者只退最低的300元,再者瓦斯用太久要被罰,民眾拒絕支付的話,下次叫瓦斯就會故意拖延。

有民眾乾脆叫別家的,原來的瓦斯鋼瓶就一直放著,放到像這樣都生鏽了,民眾希望相關單位,能夠重視這樣的問題,別讓不肖業者這樣,坑殺無辜的消費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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