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7 09:02

退將赴陸管制 從嚴重罰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規定、退役將領或政務官赴大陸將至少管制3年,若違反或損及國家尊嚴,情節嚴重者可剝奪終身俸,一輩子都不能再領,而請領一次退休金的將領,最重可罰500萬元,同時追繳勳獎章,估計受影響人數在1000人以內。

對象是曾擔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的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中將以上人員,及情報機關首長。這三類人員從退離職起15年之內,如果赴陸參加政治活動都必須受限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