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56歲的林姓男子因患有扁桃腺癌,加上求職不順以車為家,因此去年7月7日,他藉著在台鐵引爆自製的炸彈,想引起社會注意,當天爆炸的是1258次的區間車,列車開進松山火車站前,林嫌在第6節車廂引爆炸彈,造成24名乘客受傷。
林姓嫌犯被捕後,一審判30年,經過上訴,合議庭認為,林嫌殺人未遂應該要稍微減刑,加上林嫌要求想「活著出監」,1日二審因此改判29年10個月,併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另外台鐵向林嫌求償680多萬元,今天(11日)台北地院判他要賠償683萬8505元。(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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