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去年11月11日台中光復路一家油漆行起火,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經過調查,發現是前員工不滿薪資少算2千,才會在酒後到油漆行騎樓縱火,台中地方法院今(17日)判決出爐,判處這名李姓前員工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6年11月11日,當天已離職的李姓男子,不滿前一天到公司結算工資,何姓老闆少算他2千元,雙方談的不開心,於是李姓男子找友人一起喝酒,晚間要搭客運回高雄,不料被多家客運業者拒載,大吵大鬧後被警方帶回警局,一直到凌晨1點多,他回到租屋處愈想愈不開心,於是帶了松香水、油漆等液體到設計公司騎樓縱火,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捨,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事後前老闆的爸爸也在火警發生後18天死亡。
這起事件,警方調出監視器發現是李姓男子在騎樓,用抽過的香菸點燃松香水等,引發火勢。李姓嫌犯被捕後,否認犯行,只說是在騎樓小便,但是監視器和火場鑑定報告都指向他,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李姓嫌犯與油漆業者沒有深仇大恨,卻因細故縱火,於是判處李姓嫌犯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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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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