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達 報導 / 台北市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映蓁,偵辦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中一所轄區員警,疑似涉嫌包庇色情業者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機站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政風室、中山分局),在本月12日上午實施搜索、約談疑涉案之中山分局中一所林姓所長及陳姓、紀姓巡佐與郜姓警員等4名,案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在昨天(14日)下午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裁定林姓所長、陳姓巡佐、紀姓巡佐、郜姓警員羈押禁見,對於遭羈押之4名員警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停職處分,另外林姓所長於13日先行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將續全力配合檢察官指揮進行後續徹查,並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台北市警察局表示,對於員警品操紀律一向嚴格要求,並秉持「不掩飾、不庇縱、 不護短」態度,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對違法之員警,必從嚴查處,並追究各級考核監督不周之幹部,以維護警察整體優良聲譽與形象。(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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