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2 09:45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這回修空汙法還有個亮點,就是空汙致人於死,最重將判無期及三千萬罰金!過去曾有輪胎或化工廠失火,害民眾置身在有毒空氣中,業者沒有善盡告知責任,今後不能隱匿不報。
固定汙染源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汙時,須於1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也會要求比照地震速報發出簡訊,並與鄰里廣播、電視跑馬燈等一起運用。違者罰10萬至2000萬,若因而致人於死,最高處無期徒刑及罰金3000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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