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喝了酒不只開車騎車算酒駕,腳踏車也不行!台北一名男子想躲酒測,還特地買了電動腳踏車,但因為有動力,其實也算慢車的一種;他被警方攔下來,除了要罰錢還因為酒測值超過0.25,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大台北地區酒駕臨檢越來越多,重要的路口也幾乎都有員警執勤,就是為了要防堵酒駕開車騎車的違法行為,但居然有民眾異想天開,以為喝酒後只要不開車不騎車,改騎電動腳踏車,就能躲避酒駕刑責。
以為喝酒後騎電動腳踏車就不算是酒駕,沒想到還是被攔下來,不只被依法開罰之外,還因為超過標準值吃上公共危險罪刑責,不管是電動腳踏車還是電動輔助自行車,或者腳踏自行車,只要有引擎有動力的,都是屬於慢車種類,喝酒後騎乘照樣違法,除了被開罰還會吃上法律責任躲都躲不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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