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桃園市
行人用路權真的比較大嗎, 桃園市一名女騎士綠燈直行,撞到違規闖紅燈的行人,行人騎士雙雙喪命,現在法官認定 行人沒遵守交通規則,即便人過世了他的子女也要賠償229萬元,警方也提醒,行人沒有絕對路權,硬碰硬只會傷人傷己。
綠燈了騎士直行,前面卻突然出現一名婦人不顧紅燈直接衝去公車站,騎士放慢速度,但旁邊就來不及直接把婦人撞飛,類似狀況還有這名阿伯,自顧自的過馬路,根本不看左右來車違規穿越,才走了一半馬上被撞,還有畫面中這名女子違規闖紅燈,發現不對勁想回頭太晚了,後方機車閃不掉撞了上去,婦人騎士兩人當場彈飛。
類似的狀況在去年七月,桃園也發生直行機車騎士,撞上違規闖紅燈過斑馬線的行人,兩人都死亡,可是法院根據事故鑑定,認為黃姓行人闖紅燈就算走在斑馬線,依然是肇事的主因,22歲翁姓女騎士綠燈無酒驾無超速,認定是行人的責任,要求他的子女賠償翁姓騎士家屬229萬元。
台北市警察局統計,三年來到今年的九月,行人未依號誌穿越釀成的事故就多達377件,機車騎士肉包鐵,行人更是沒有任何防護,貪一時之快,不只傷人傷己,還可能因此喪命,還可能害到子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