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良瑜 徐弋桓 報導 / 台中市
行車紀錄器拍下,一名男童突然衝出大馬路,還好駕駛反應快,不然後果不堪設想;但看看今年九月在台中綠園道才發生男童衝到馬路上被車撞傷的案例,到底車禍責任該誰來負責?帶大家了解。
一名男童原本走在路邊,突然間拔腿狂奔,想要橫越馬路,壓根沒看到對向轎車正疾駛而來,駕駛見狀緊急剎車狂按喇叭,嚇得男童邊哭邊跑了回去,男童旁邊完全沒有大人,自顧自向前衝,差一點點就要發生意外,後方機車騎士全看傻了眼,駕駛驚魂未定,愣在原地好幾秒才把車開走。
今年九月台中綠園道才有一名男童從路旁竄出,被轎車正面撞上,當場被彈飛撞上休旅車輪胎,倒地不起,爸媽衝上去抱住受重傷的男童,崩潰大哭,小孩不懂事大人沒看好,出了意外誰來承擔?
律師說,如果駕駛依交通規定行駛那麼就是父母要負起過失傷害罪,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父母不得讓未滿十四歲的孩童擅自穿越車道,否則將被開罰300元,但罰錢事小,父母還是得看好孩子,別讓悲劇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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