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君萍 張夢熊 張國聖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林園區一所公共托嬰中心,一名吳姓女主任在今年六月間,不但拍打一名兩歲男童大腿,還拖行男童,造成男童左大腿跟右手瘀傷,家長因此提告。一開始吳姓女主任辯稱,是小孩哭到喘不過氣才拍他不是打,也否認抓拖行男童,但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他確實管教不當,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將她起訴。
監視器畫面中托嬰中心主任拍打一名男童臉頰,力道似乎不小,讓男童的頭都撞到後面的牆壁,接著再拍打男童大腿,然後還抓著男童的一支手,把他拖著走,結果回到家家長發現,男童的大腿一條條傷痕,右手也有瘀傷。
高雄林園區這所公立托嬰中心,一名吳姓女主任,在今年6月間,疑似對兩歲男童施虐,當時說自己是安撫男童情緒,只是家長根本不信,對這名女主任提告,事發後這名主任,已經被拖嬰中心解聘,領有幼保科主管證書的專業人員,卻是這樣對待才兩歲的幼童,社會局表示,一旦判決確定,不排除撤銷她的證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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