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到底要被罰多少錢才會聽話?農委會雖將為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的裁罰基準調高至20萬,但台灣還是不斷傳出違規事件,今(20)日又有一名從北京入境的台灣籍黃姓旅客,被海關發現行李中有2公斤豬肉製品,移送農委會防檢局後,被依法開罰20萬元。
據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消息,黃姓旅客從北京搭乘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第CA-185次班機,入境桃園機場時未依書面或口頭申報,從第9號綠線(免申報)檯通關,被執勤關員予以攔查,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後續將移送檢疫單位,由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續辦,處以新台幣20萬元罰鍰。
非洲豬瘟疫情在中國延燒,農委會防檢局為防病毒登陸台灣,日前特別修改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訂出3種裁罰基準,大幅提高罰金;其中,只要從疫區帶肉類品入境,首次將直接開罰5萬元,第2次50萬元,第3次100萬元。然而,新法14日上路後,違規事件仍不減,3天內罰了41件。農委會17日緊急宣布,從18日凌晨0點開始,加重罰金,初犯罰20萬,再次違規則罰100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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