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關表示,該關稽查組在12月26日於桃園國際機場第一、二航廈,分別查獲搭乘NX-618、B7-127班機入境之本國籍曾姓與朱姓旅客,以託運行李攜帶肉粽、含肉糯米糕(淨重5.33公斤)及香腸(淨重0.4公斤),未據申報逕擇綠線(免申報)檯通關,經該關移請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由於中國地區屬非洲豬瘟疫區,該局依據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2項及第45條之1規定,就豬肉製品分別裁處罰鍰20萬元。
該關進一步表示,豬肉製品係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應施檢疫物品,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者,不得攜帶入境;違反前揭規定,應依同條例第38條之1規定沒入銷毀,另依第45條之1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之罰鍰。
台北關再次呼籲,國人出國旅遊切勿攜帶未經檢疫合格之動物產製品入境,目前中國非洲豬瘟疫情肆虐,該病毒並無疫苗及藥物可供治療,豬隻一旦感染致死率可達100%,恐嚴重影響國內畜牧業及其相關產業,請全體國人為防疫共同把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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