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家暴可聲請保護令 有狀況向警求助

陳孟萱 黃瑞麟 報導  / 新北市

因為肉圓沒加辣,男子動手痛毆妻兒,目前妻子已經對男子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幫忙緊急保護令,安置到安全地方,只是家暴案件層出不窮,專家說就算保護令,有法律效力可以請求警方協助,但是要防範加害人再次動手,選擇隔離也要時時提高警覺,一有情況一定要通知警方。

肉員沒加辣,正在喝酒的爸爸對著兒子就是一巴掌,接著一旁想救小孩的媽媽也遭殃,家暴的爸爸引起公憤。警方已經申請保護令,根據了解,家暴的爸爸動手打媽媽小孩,不是第一次,幸好媽媽這次下定決心提告對方傷害。

不過保護令真的有用嗎,家暴案件很多就沒這麼幸運,1月7日,桃園發生丈夫跟妻子,因為金錢問題半年下來鬧要離婚,丈夫氣到在客廳動手掐死妻子,去年12月5日,台中太平發生,男子酒後對妻兒潑鹽酸還拿刀亂砍,兒子插管治療,妻子可能雙眼失明,家暴男最後選擇輕生。

家暴案件層出不窮,就算申請保護令,但是被加害的一方還是心有餘悸,除了換住處,出門要時刻注意,和警方保持聯繫,都是自保之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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