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奪兩命! 檢求處最重刑10年

王詩涵 史恩銘 巫召清 報導  / 台中市

這個月2日,台中一名有酒駕前科的陳姓男子酒後逆向撞8台車,奪走1名男大生和1名準新娘的性命,台中地檢署起訴肇事駕駛,最高本刑10年有期徒刑,男大生的父親再度淚崩,他說希望刑度訂高,而法務部也在同天公布修法方向,將再犯酒駕致人於死,提高為「最重可判處死刑」。

彭爸爸接到法務部長蔡清祥的電話,講到酒駕修法,一度淚崩,他的兒子21歲是大學生,這個月2日在台中大里被1名有酒駕前科的駕駛,又是喝酒逆向衝撞致死,爸爸痛失愛子的悲痛,爸爸句句血淚。

台中地檢署起訴肇事駕駛,求處最高本刑10年,並聲請沒收肇事車輛。檢察官求處最高本刑10年的理由,1、肇事駕駛一年內三次酒駕,2、事發前他從南投中寮開到台中,整整33公里的距離,一路都是市區人車密集的道路,3、酒駕撞人造成兩死兩個破碎的家庭。

針對酒駕,法務部也公布最新的修法方向,要將再犯酒駕致人於死罪的刑度,提高為最重可判處死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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