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涵 楊宗穎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40歲小姐,上個月18日,到朋友家小聚喝酒,回到租屋處時,被一名男子尾隨進電梯,跟著她到最高樓層,小姐要求他離開,沒想到卻被熊抱、拉頭髮,甚至掀裙子,企圖性侵,她反抗還被搥打,雙方扭打10分鐘,小姐左臉、後腦和四肢都是傷,事後房東知道這件事,沒安慰她,反而要求解約,讓小姐覺得身心受創。
小姐進電梯,一名男子隨即跟上,男子尾隨她到最高樓層,小姐覺得很奇怪,要求他離開,沒想到男子卻一把把她拉到走廊,撲倒在地,男子拉她頭髮掀裙子,疑似想侵犯她,小姐反抗卻被搥打,雙方博鬥十分鐘,小姐左臉右腦還有四肢,傷痕累累,男子身上也沾滿血跡,最後是自討沒趣想走出大樓,結果被保全攔下報警。
警方調查這名男子精神異常,色狼雖然抓到了,但小姐說她把事情告訴房東,房東居然要求解約,讓她心裡很受傷,律師說房東不能因為,房客遭遇這樣的事,就當理由要求解約,小姐可以不必理會,還可以寄存證信函給房東,保障自己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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