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某美語補習班在去年5月至7月間,爆出一名劉姓男老師利用小二男童補習時間,在教室書櫃後方、電影教學課程中對男童伸出狼爪。台中地院考量雙方調解成立,劉師答應賠償被害人200萬元,因此判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補習竟遇狼爪! 小二男童遭男師性侵
判決書指出,男童自小學二年級起,即在該補習班內參加補習課程,劉師卻利用這個機會,約男童至補習班3樓房間性侵得逞。食髓知味的劉男,後來甚至直接在1樓教室書櫃後方、2樓電腦桌前,與男童發生為性交行為共5次、猥褻行為共2次,男童最後受不了、告知家人,才讓事件曝了光。
男師與家屬調解 賠償200萬緩刑5年
法官以劉男先前並無犯罪紀錄、素行良好,且考量劉男犯後積極承擔責任,與男童的父、母在調解成立後,即賠償50萬元,並承諾至2024年會按月給付損失共150萬元,認定劉男已有悔意,得到警惕並且沒有再犯的可能,所以宣告緩刑5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