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種瀛 楊宗穎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曳引車駕駛酒駕拒絕警方攔查,甚至倒車壓毀警用機車,員警當下差點喪命,被迫連開四槍,才逮捕到這名駕駛,並依殺人未遂罪移送,不過檢察官認為,駕駛衝撞員警「沒有殺人犯意」,最後是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和毀損罪起訴。
曳引車駕駛,酒駕拒絕警方攔查便逃進鄉間小路,下一秒突然急停,倒車衝撞警用機車,員警差點被輾壓,機警跳開後連開四槍逮捕到駕駛,並依殺人未遂罪移送,但駕駛向檢察官表示,倒車時不知道後面有人,只感覺撞到東西,員警冒著生命危險抓回來的酒駕犯,檢方認定沒有殺人犯意,最後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和毀損罪起訴。曳引車駕駛在車輛沒有受困的情況下,突然倒車衝撞員警,究竟是什麼企圖,警方不排除聲請再議,捍衛員警的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