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4口野溪溺水3獲救 父命危搶救

黃種瀛 張春峰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暑假出遊玩水,卻發生一家都四口溺水的意外,來自高雄的一家人,到苗栗卓蘭度假,他們前往一家民宿用餐後,到野溪戲水,結果為了撿一雙鞋子,全家人接連溺水,旁邊的遊客,幫忙救出妻兒三人,不過爸爸不幸沉入水底,被民宿老闆救起時沒有呼吸心跳,命危搶救中。

45歲的爸爸,因為沉入水底太久,被救起時已經沒有呼吸心跳,救護人員一路為他進行CPR,送醫急救,上午11點多,爸爸帶著一家四口,包括媽媽和12歲以及10歲的兒子,付費來到民宿野溪玩水,小孩的拖鞋被水漂走,大人要幫忙撿,沒想到發生意外,民宿業者幫忙救人,媽媽和兩個小孩陸續被救起,但爸爸目前情況還危急,而野溪現場豎立"禁止玩水"的告示,而主管單位是誰?縣府消防局推給觀光局,觀光局又推給河川局,找不到相關法源來約束這種行為,要是又發生類似意外,誰該負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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