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違法兼職案 公懲會判申誡!

江昇鴻 黃昭盛 報導  / 台北市

台大校長管中閔過去擔任公職期間,匿名替壹週刊撰寫27篇的社論,今年一月遭到監察院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下午,公懲會判管中閔申誡處分,不過這並不會影響他台大校長的位子,而管中閔也在臉書發文,以詩句表明自己冤屈。

管中閔過去任職國發會主委期間,曾匿名替壹週刊寫社論,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他申誡處分,書記官長:「公懲會發現管中閔103年,匿名替壹週刊撰寫27期社論,每期拿到2萬5千元稿費」,今年一月,也被監察院認定違法兼職,通過彈劾案。管中閔透過律師喊冤,自己也在臉書發文:「白晝如黑夜讀書見陳子昂詩,人生故有命天道信無言,青蠅一相點白璧遂成冤」,似乎對結果很不能接受,不過按照,《公務員懲戒法》規定處分六種,最重撤職申誡最輕無關痛癢,因為功過可以相抵,管中閔可以繼續保住台大校長大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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