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親一下3歲女童臉 被告性騷判賠11萬

【台語新聞】親一下3歲女童臉 被告性騷判賠11萬 | 華視新聞

華視新聞 吳烈安 林品鑫 台中報導  / 台中市

之前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因為親小孩引起爭議,除了醫師認為會傳染疾病,現在亂親小孩還可能被法院認定是性騷擾!台中一名男房仲,看到房客的三歲女兒很可愛,就親了一下小朋友,但媽媽無法接受,認為女兒受到侵犯一狀告上法院,雖然男房仲解釋、親吻是表示好。

小朋友好可愛,圓鼓鼓的臉頰,讓人想親一口,之前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因為親小孩,被認為可能會傳染疾病,這個舉動,現在除了健康問題,還可能觸法!台中一名房仲,看到認識的房客的三歲小女孩,親了一下臉頰,結果被告。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 林源森說:「沒有經過原告(媽媽)同意,也在原告(媽媽)不及抗拒的情形下,靠近原告女兒臉部那裡,親吻女童的臉頰」。

雖然房仲解釋,親吻是表達好感,但法官認為,小女孩只有三歲,沒辦法反抗和表達意願,認為男房仲,親吻時,沒有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判罰11萬。

民眾認為:「我是覺得只要稍微跟他說一下就好,應該不需要就是 告到法院」。

親一下,到底有沒有過當,每個人想法不同,看到可愛的小小孩,還是不要亂親亂抱,除了顧慮家長感受小孩健康之外,還可能涉及法律問題,付出的代價不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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