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台語新聞雜誌】史上最大工殤 RCA 永不妥協沉痛啟示

于凡 採訪/撰稿 羅哲超 攝影/剪輯  / 台北市

而病毒之外,隨著人類生活型態改變,也有許多疾病,是人們過度追求經濟發展,工業汙染所產生的惡果,台灣環境史上最嚴重的工業汙染案,就是RCA事件。

RCA,指的是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1970年來台設廠,生產電子和家電產品,1992年關廠後,卻遭披露,生產過程違法使用有毒的有機溶劑,導致許多員工因此罹癌,這是台灣司法史上前所未有的案件,總共有一千七百多位員工和鄰近居民,因為罹癌或其他病情,陸續向業者求償。官司纏訟了20年,整個過程猶如好萊塢電影「永不妥協」的翻版。帶您來關心土地的悲歌和受害者的處境。

前RCA員工胡榆林:「以前這邊沒有蓋房子的時候,我家這邊就可以看到RCA的工廠,走路就可以過去,我走路如果快的話10分鐘。」從自家窗戶往外看,就是美國無線電公司RCA舊址,過往回憶湧上心頭,她是胡榆林,曾在RCA工作15年,生產線上哪裡缺人,她得隨時補位!

前RCA員工胡榆林:「當初大家進去真的進去覺得是一件很光榮的,很光榮的事情又是美商。」胡榆林的青春年華,都奉獻給RCA,卻沒想到,業者關廠離台後,危機開始一一浮現。」

前RCA員工胡榆林:「遣散之後同事都是住在不同的地方,大家久久相遇就看到說那個你還不錯比較好的話,就說某某某誰好像她離罹癌了,那就聽著罹癌有的就說誰誰誰好像走了。」

RCA關廠後,老同事們病的病、死的死,這時,45歲的胡榆林,健康也亮起紅燈。

前RCA員工胡榆林:「我這種我前幾天又會這樣,我只要一上洗手間就突然的無預警肚子痛的時候,我就害怕了,因為我經常經常昏倒,你看我的額頭上都摔倒 摔倒在地上,沒有人知道因為我又是獨居。」

既擔心又害怕,生病後胡榆林只敢喝瓶裝水,因為當年RCA工廠的水源,確定遭受嚴重汙染,員工們長期喝地下水、高階主管卻喝蒸餾水,事後回想起來,才驚覺有異。

前RCA員工胡榆林:「就有爆料說,說我們那個RCA我們喝的水都是地下水,我們一聽,心裡面就很緊張。」

前RCA員工馬金秀:「我們那時候剛進去喝的水,真的有味道,地下水我們都是帶點茶葉去沖泡,沖泡之後才會把很大異味給掩飾過,我們才喝得下去。」

1970年入職的馬金秀,RCA服務資歷長達21年,身體同樣遭受苦難。

前RCA員工馬金秀:「而且我在裡面常會身體不舒服肚子痛,反正婦女病,毛病很多,那我就是不是也去檢查一下,結果在87年一檢查,果然就是卵巢癌後來到榮總醫院趕快開刀手術流產,事情像我本身也有流產過兩次。」

時間回到1970年,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到台灣設廠,生產電視機、映像管、錄放影機等產品,聘用大批台灣員工,高峰時曾達8萬多人,更多次被政府評為模範外銷工廠但實際上卻是台灣最大的毒瘤,因為1992年關廠離台,兩年後就被踢爆桃園廠長期挖井,傾倒有機溶劑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有毒廢料,嚴重汙染土壤和地下水,員工暴露在31種有毒環境下,難怪身體出現各種病變!

從黑髮變成白髮,從行動無礙到需要人攙扶,回首20年的訴訟路,529個已經年邁的RCA工人,終於在2018年,等到三審宣判,共有262位員工,獲賠5.1億元,不幸的是,其中33個人,已經離開人世。

RCA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其實這個案子如果在美國的話,恐怕那個公司賠到死賠到關門,但是在台灣來講,我覺得台灣的這個訴訟的感覺跟美國差太遠了,我們這個案子如果在美國根本不用走那麼久、走這麼多冤枉路。」

前RCA員工林佳蓁:「獲賠家屬我知道這得來很不容易,但是還有很多沒有得到理賠的,我覺得我們日子要照樣過下去也要堅強的走下去,面對疾病也不要畏懼。」

戴著口罩,低調面對媒體的林佳蓁,父親是RCA警衛,一家五口住在工廠旁,全都罹癌,父母和弟弟已經過世,只剩她和哥哥還在跟病魔對抗,而第一波訴訟未獲判賠的246人,則因為「無法舉證罹病和RAC汙染有關聯,暴露時間過短,沒有外顯疾病」,被高院發回更審,這些受害工人,等於贏了一半,輸了一半。

前RCA員工馬金秀:「我是在246位中,發回高院更審的其中第一個,怎麼會有這樣判定,心裡真的也是很不平衡,目前沒有生病的並不代表她以後不會發病生病。」

2016年,第二波共1120名員工加入訴訟,則是首戰告捷,2019年底,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業者應賠償1115人,23億300萬元,創下工殤史上求償人數和判賠金額最高紀錄,全案還可上訴。

前RCA員工劉夕霞:「給我們這個勝訴是應該的,本來就應該的道歉跟賠償。」

前RCA員工劉美麗:「終於替我們那些死去的,還有我們全部把子宮拿掉的還是說這種乳房怎樣的人,還一個正義還有還我們一個公道。」

這起史上最大的工殤案,撼動台灣社會,受害員工以「永不妥協」的精神為鑑,持續在法院中纏鬥!

最前面一排都是人事部,那以前交通車是在哪裡?交通車就是在這裡,然後前面一排是人事部。

回到20多年前工作的地方,她們歷歷在目,過往生產線不停歇的廠區,如今雜草叢生,荒煙一片,只剩下整治汙染的54口水井,必需每季監測一次,根據桃園市環保局提供的資料,從2007年開始做監測,共有32口水井,第二類地下水汙染管制標準未達標,至今還有9口水井,氯乙烯測值超出標準,最高為0.116ppm,超標4.8倍。

前RCA員工林佳蓁:「獲賠家屬一個大企業,企業責任跟氣度應該要拿出來,不應該這麼忽視人民,否則全球的國家憑什麼再讓你們進入他們的國度,傷害的土壤、傷害了生命。」

前RCA員工馬金秀:「為RCA貢獻我們漫長等於也是黃金歲月,然後那個時候也同時帶動台灣經濟起飛,然後現在想起來真是一件很諷刺的事情」

義務律師團召集人林永頌:「你可以想像RCA在當時都這麼多污染其他不會更好,不同污染沒有人發現、沒有人去處理,就是這樣而已。」

在經濟起飛的年代,跨國企業來設廠,賺了錢、走了,卻留下汙染與環境公害,無辜的員工、走過漫漫的職災訴訟,汙染的土地、創傷更是難以撫平。RCA給台灣的教訓,付出的代價,是一個個悲慘的故事,在你我心上,劃下無數傷痕,但我們還想問,台灣還有多少毒瘤企業,隱藏在檯面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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