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製「噪」糾紛 裝震樓神器反擊挨告

黃佩華 張肇元 報導  / 台北市

新北市永和一棟公寓,樓上樓下的住戶,長期因為噪音處不好,沒想到樓下住戶竟然在天花板裝了「震樓器」,還在樓梯扶手上抹油;樓上的住戶因為被噪音吵到一年多沒辦法一夜好眠,家裡的高齡父母,還因為扶手的油漬差點跌倒,氣不過就提告!新北地院二審依強制罪、判二樓住戶有期徒刑五月,得易科罰金十五萬元確定。

馬達機具加上一根長桿,往天花板一頂,這聲響撞擊天花板後,樓上聽到的聲音,會增強到兩倍!就有高齡老夫妻和兒子住三樓,對二樓住戶提告,一年多用震樓機器,密集連續敲擊製造聲響振動,嚴重妨害住戶居住安寧,三度報警還沒有改善。

對方明知道年邁父母上下樓,都要靠扶手的輔助,卻在扶手抹油,害需要用柺杖的媽媽差點跌倒。雖然二樓住戶說,是三樓地板製造噪音,受不了才裝震樓器,還說只敲過三、四次,扶手上抹油,只是希望對方手髒。

但新北地院依據醫師診斷書,三樓住戶有焦慮症和睡眠障礙,不採信二樓辯詞,一審依強制罪判,判他有期徒刑四月,他再上訴,二審加重判有期徒刑五月,得易科罰金十五萬元。三樓住戶說:「有人鬧得我們不能睡覺啊,每天都不能睡每天都鬧啊。」

二樓住戶還躡手躡腳往三樓走,右手套著塑膠袋,抓著不知明的物品,往樓梯和扶手抹,不時還東張西望,留下的油漬,三樓老太太因此摔倒。三樓住戶說:「幸好我有扶好沒有倒下去,那個樓梯3個80幾歲的在爬。」

網路上買震樓神器,雖然沒有法源可管,但使用會觸犯刑法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也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製造噪音或是深夜喧嘩,也可能被處以六千元以下的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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