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車禍駕駛停路中擋車流 危險也違規!

徐孟蘭 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逢甲商圈發生機車車禍,肇事原因是追撞的機車騎士酒駕,當時路上車多,騎士雙雙受傷倒地,一輛黑色轎車經過,駕駛見義勇為,將轎車停在車禍現場後方,幫忙阻擋車流,但這樣的暖心行為,警方說已經是臨停違規,建議最好拿出三角立牌放在轎車後方30到100公尺的地方,警示後方車輛,然後再將轎車開走才比較安全。

兩台機車路口追撞,騎士當場摔倒,兩個人都痛到站不起來,攤坐在路中央,車禍發生在台中逢甲商圈的福星路上,警方到場發現,追撞的機車騎士和朋友喝酒烤肉酒後騎車,又沒保持安全距離才發生車禍,當時車禍撞擊聲音大,附近民眾跑出來幫忙,還有一輛黑色轎車停在車禍後方路中央閃著雙黃燈幫忙阻擋車流,保護倒地的受傷騎士。目擊民眾說:「沒有那個告示牌,就是拿車擋著怕危險,暗暗的想說怕會有車經過。」

幫忙擋路的轎車駕駛見義勇為,但警方說,不是事故相關車輛卻停在路中央,已經是違規臨停,台中西屯所副所長蔡淑蓉VS.記者說:「他確實就是一個違規臨時停車的一個態樣,所以民眾來檢舉你的違規情事來做開罰,(再去跟監理站去申訴)對沒錯。」

警方說,開車遇到車禍想幫忙,可以先將車子停在車禍現場後方阻擋車流,但要馬上拿出三角立牌放在車後方30到100公尺的地方,再把車子開走,放三角立牌更能警示後方車輛注意,也能避免影響交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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