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破獲毒咖啡工廠 已賣120萬包獲利上億

嘉義地檢署破獲毒咖啡工廠 已賣120萬包獲利上億 | 華視新聞
(翻攝嘉義地檢署臉書)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嘉義縣

有鑑於新興毒品氾濫,且多種新興毒品混合包裝成咖啡包之型態及案件日益增多,施用後所造成之危險性及致死率高,對國人生命、身體及社會安定造成極大的影響,嘉義地方檢察署繼日前查獲11萬包毒品咖啡包後,再度查獲毒品咖啡包製造工廠。

毒咖啡包已賣出120萬包 獲利逾1億元

檢察官李鵬程接獲黃姓被告等人製造毒品咖啡包的情資,指揮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雲林查緝隊、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及刑事警察大隊、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等組成專案小組,在10月16日9點26分收網,動員百餘名警力,同步於嘉義縣、彰化縣等7個地點進行搜索,查獲以黃姓被告為首之販毒集團。

嘉義地檢署指出,共扣得小惡魔包裝袋12箱共36萬包、新興毒品原料(含喵喵、一粒眠、迷幻藥等)、副原料共2000多公斤,研磨機、粉碎機、果汁機、封口機、真空包裝機、研磨臼杵、攪拌盤、夾鏈袋、磅秤、遙控器、監視器、現金新臺幣(下同)12萬1000元等物,並逮捕被告黃、林、陳等3嫌。

嘉義地檢署說,3名嫌犯自107年間起,在嘉義縣市、彰化縣等處,先將毒品原料以粉碎機或研磨機磨成粉末,再將研磨後之粉末和副原料調合後,倒入分裝機,並在分裝機上設定每包咖啡包之預定重量等方式,以一貫化生產的方式製作毒品咖啡包,再將製成的毒品咖啡包,販售給下游毒販,初估黃姓被告等人所組成之販毒集團,已賣出至少120萬包毒品咖啡包,獲利逾1億元。

2嫌裁定具保 檢方向台南高院提抗告

李鵬程訊問被告3嫌,認為他們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製造、販賣第三級毒品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黃姓主嫌准予羈押禁見,另外林、陳姓被告則各以5萬元具保。檢察官針對被告具保部分,已向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提起抗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