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培妤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黃永昌,涉嫌利用親友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金額高達2028萬元,新北地檢署今(23)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黃永昌夫婦及人頭助理等人。對此,黃永昌辦公室表示,尚未收到起訴書,無法回應。
拿親友人頭詐領助理費 11年金額高達2千多萬
新北地檢署表示,黃永昌在2006年起擔任台北縣及新北市議會多屆議員,依規定,每位議員可以聘用公費助理6至8人,每月總額不得超過24萬元,並適用勞基法,相關費用由新北市議會編列預算支付,並非議員薪資的一部分,也不是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
檢方調查,黃永昌夫婦涉嫌自2009年起,明知洪姓、劉姓等8名親友,從未擔任公費助理,或有從事公費助理但未領取全數公費助理薪資,仍以上述8人名義申報擔任公費助理,並向新北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每月3至6萬元,截至2020年7月,金額高達2028萬4579元。
請助理變請保全?詐領費全進黃永昌私人帳戶
檢方指出,黃永昌夫婦詐領的款項,金額皆流向黃永昌所經營的「學成保全公司」的銀行帳戶,大多流為私用,更用於繳納個人票款及支付員工薪資。
新北地檢署今日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黃永昌夫婦及人頭助理等人;另外追討不法所得部分,經新北地院裁定,目前已查扣黃及其公司名下的不動產和銀行帳戶,如果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將追徵其價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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