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諷習近平小丑 任志強遭重判18年

曾諷習近平小丑 任志強遭重判18年 | 華視新聞

李嘉芳 編譯  / 中國

中國著名房地產商人任志強今年初撰文批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四月時任志強就被控涉嫌貪汙、受賄等罪,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宣判,任志強四項罪名成立,判刑18年。

任志強曾以脫光衣服也要當皇帝的小丑,暗指習近平以及中國體制弊端。現在被法院認定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以及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罪等罪名成立,一審重判18年,並處罰金420萬人民幣,大約1800萬台幣。任志強今年69歲,刑滿出獄時已高齡87歲,不過任志強當庭表示接受判決、不再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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