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氮氣填充寶寶米餅 樂扉遭重罰180萬並移送

工業用氮氣填充寶寶米餅 樂扉遭重罰180萬並移送 | 華視新聞
(資料照)

吳念達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樂扉寶寶米餅」日前爆出廠商使用禁用於食品的工業用氮氣填充包裝;新北市衛生局今(9)日表示,日前已會同新北市調查處查獲展裕公司,確定非食用氮氣違規使用事實明確,全案移請地檢署偵辦,而在衛生安全方面,複查仍不合格,因此重罰180萬元,並暫停作業。

工業用氮氣填充寶寶米餅 樂扉遭移送地檢署

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說明,上月26日會同新北市調查處查獲展裕公司使用氮氣鋼瓶上明顯印有「禁用於食品」字樣卻仍用於食品包裝充填,稽查現場違規事實明確,業者也坦承不諱,該行為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及第10款,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移請地檢署偵辦。

新北衛生局前往複查不過 樂扉遭重罰180萬元

楊舒秦指出,該案除移送刑事偵辦外,衛生局本月5日前往展裕公司複查,發現製程流程表與實際作業不符,且仍無法提具氮氣安全性資料,仍未符合衛生安全原則,判定複查不合格,依目前現有事證認有違反《食安法》第8條,重罰展裕公司新臺幣180萬元,並命該公司暫停作業,業者倘不遵行,可再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其食品製造流程,均應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範,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從事不法行為,倘查獲違規,即依法嚴懲重罰不肖廠商,如涉刑事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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