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騎車自摔亡 南投縣府須賠逾640萬

王詩涵 周大翔 楊宗穎 報導  / 南投縣

南投一名婦人2年多前騎機車上班,經過南投市千秋路時自摔身亡,家屬後來重回現場,發現道路破損有高低落差,認為這是害婦人自摔死亡的原因,因此提出國賠民事訴訟。南投地院判南投縣府要賠640多萬元,南投縣府說將了解判決書內容後,再研議看看是否上訴。

穿著紅外套的婦人騎車經過南投市千秋路,原本路口監視器拍到,她是正常的騎著車,沒想到騎著騎著她突然自摔,整個人從鏡頭前倒下,這一摔她傷重不治。這是發生在2018年12月5日,事發後家屬回事故現場發現,柏油路面坑坑疤疤,當時警方的紀錄表上,也有拍下破損路面還拿尺量,寫上長度190公分,最寬處15公分。婦人家屬認為,破損造成高低落差,是害婦人摔車的原因,因此提出國賠。

事發到現在兩年多,南投地方法院判決出爐,判南投縣府要賠640多萬元,南投地院民事庭庭長張毓珊說:「確實在肇事的那個路段,有一個道路破損的情形。」南投縣府得知消息,則說要再研議看看是不是要上訴,南投縣政府祕書長洪瑞智說:「法官跟我們所掌握的證據的一個差別,會來進行是不是這個上訴的一個研議。」

婦人兒子說,即便南投縣府上訴,還是不會改變當時道路破損的事實,婦人兒子張世儒說:「反正有圖有真相證據會說話。」婦人兒子強調,證據會說話,認為縣府與其思考要不要上訴,不如把該修的道路都修好,不要再讓意外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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