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阻"換臉"牟利 法務部參考美韓修法

陳詩雅 黃瑞麟 報導  / 台北市

YouTuber小玉涉嫌利用AI Deepfake換臉技術,將知名網紅、民代等人的臉,合成色情影片牟利,內政部長徐國勇建議,可在刑法增訂「深偽犯罪條款」,提高刑責嚇阻犯罪,法務部表示將參考美國韓國的做法,像是韓國則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5千萬韓圓,大約台幣118萬元以下罰金,都將納入參考,法務部已啟動修法程序,預計1個月內完成送交行政院。

擁有百萬訂閱人數頻道的網紅小玉,涉嫌用AI Deepfake人工智慧換臉技術,移花接木變成色情影片牟利,日前遭到逮捕,依現行的加重誹謗罪和散布猥褻物品罪,兩者刑度最重只有2年有期徒刑,不過這種Deepfake影片在全球不斷蔓延,讓不少名人和政治人物都變成了不雅影片的主角,而這些都是假的。

除了影響個人名譽,甚至會成為國安危機,政府將修法加重刑度,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說:「將參考美國、韓國立法例。」像是美國維吉尼亞州,屬第1級輕罪,最重1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2500美元罰金,德州選舉法也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4000美元罰金。而在韓國的「性暴力犯罪處罰特別法」中,意圖散布以可能誘發性慾或羞辱的形式進行編輯,合成或加工編輯人臉、身體或聲音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5千萬韓圓以下罰金,大約台幣118萬元,而以營利為目的,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委王婉諭說:「現在就算是IWIN在做協助處理,剛剛我們在提到韓國的例子,在KCSC的預算部分是362億韓元,大約是新台幣九億元,同時它具有公權力。」而台灣的IWIN預算則是2千9百萬,差很大,目前將參考國外做法,內政部也建議可在刑法增訂「深偽犯罪條款」,適度提高刑責嚇阻犯罪,法務部研擬完成草案後,預計1個月內完成送交行政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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